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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明佳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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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公立

名校附属

地      址:

花神大道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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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话:025-58062099

房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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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908365-1301

划片小区:1
二手房:0
学校范围

景明佳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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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服务
    详细信息
    招生简章
    • 班级总数:18
    • 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

    简介

    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地处风景秀丽的雨花台南麓、新秦淮河畔的景明佳园小区内。学校是南京市首家解困经济适用房配套小学,是南京市市委市政府2002年重点建设的一项“民心工程”。面对这群孩子,景小的教师们用智慧点燃智慧,用爱心唤醒爱心,用实干催生实干,用汗水冲洗汗水,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为政府解难,为人民排忧。时任江苏省省长、省委副书记,原任南京市市委罗志军书记于2006年4月27日在区委王建华书记、区政府李侃桢区长、区教育局冯建强局长等领导陪同下亲临学校视察工作。07、08年省委常委罗志军省长十分关心学生的成长,亲笔回信,教育勉励学生“努力做一名有世界胸怀中国灵魂的南京人。”

     

    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2017年招生通告

    根据《南京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雨花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要求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75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景明佳园小学校内。

    三、咨询电话:580620998007

    四、报名条件:

    1.年龄条件:201091日至20118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具有景明佳园小区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3.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到我校报名:

    ⑴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景明佳园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景明佳园常住的。

    ⑵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景明佳园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⑶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4.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⑴拆迁户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⑵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⑶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安排就读。

    5. 在景明佳园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每户只能在我校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5.区教育局在去年实施电脑派位的基础上,增加电脑派位计划。参与电脑派位的热点学校(小行小学、雨花外国语花神庙分校、共青团路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学校(西善桥小学、梅山第二小学、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的学额将在526日前在《雨花教育网》公示。具有景明佳园户籍并有意向参加小学新生电脑摇号派位的学生可于62日、3日在我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按派位计划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按申请人数全额录取。

    市招办统一组织,全市统一时间(624日),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热点学校及多校划片试点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工作。

    6. 儿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儿童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幼儿园成长册等材料,同时把孩子一并带来。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1.对符合“五证”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① 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至2017531日止)的暂(居)住证;

    ③ 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南京市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满一年的营业执照;

    ④ 独生子女证;

    ⑤ 预防接种证。

    2.不符合“五证”条件但符合在我区暂(居)住满五年(含)以上,且子女在我区读满三年幼儿园的(简称“5+3”),将优先予以登记,区教育局将视空余学额情况尽力接纳。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 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暂(居)住满五年(至2017531日止)的暂(居)住证;

    ③ 随迁子女在我区读满三年幼儿园的凭证(幼儿《成长记录册》);

    ④ 预防接种证。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或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入学。

    随迁子女父母持“五证”及“5+3”材料在报名登记时,需填写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居住证登记信息委托查询书》(宁教规划[2016]12号)。区教育局将所登记的随迁子女父母暂(居)住证信息统一送公安部门查实,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取消该生学位。

    472日—3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相关报名点报名登记。

                                                    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

    2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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