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365南京二手房”微信公众号(njsellhouse365)发布了一篇文章“再也不相信链家了”南京房东被独家房源“绑架” ,不少市民表示同样遭遇过签订独家房源的糟心事,如果你也经历过,也可以后台留言投诉。
5月6日上午,A女士和朋友一同前去瑞金北村的链家门店,准备继续对土地证的事和链家经纪人谈判,正巧该门店的经理也在。
几经协调后,经理最终同意解除协议,正当A女士一行人等待他提供解约协议的时候,经理并没有拿出解除协议书,而是把土地证归还给了A女士。
当A女士问是否需要签订一个解除协议时,他表示不需要了。在A女士的建议下,链家经纪人不情愿地拿出了协议的原件,由A女士做集中作废处理,同时也将链家给的3000元保证金返还给了对方。就此,独家房源“绑架”房东一事终于告一段落,她持续近一个月的烦恼终于解决了。
然而,由独家房源引起的投诉却并没有停止,不少房东签订独家房源后,同样给自己的生活造成困扰,对此,笔者咨询了律师,就签订独家房源的问题给出了宝贵的建议:
独家房源代理协议怎么签?
早在2016年北京住建委就对签订独家房源哄抬房价的行为做成了明令禁止,那么如果遇到有中介想和你签订独家代理的情况怎么办呢?
既然是独家代理,那么就意味着自愿放弃了通过其他渠道成交的机会,所以首先需要在协议里明确需要对方可以提供哪些具体服务增加房源的成交概率,例如,如何展示自己的房源,如何包装和推广。
其次,独家代理的时间很重要,首次签约不建议太长,建议可以先签一个月,看看对方服务品质和带客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同时也避免了对方长时间没成交,而自己又无法解约更换渠道的被动局面。
再次,要把房屋交易的核心条件明确提出来,比如,价格,税费承担方式,付款方式,特殊的交付时间,要写清楚,将自己关心的点提出来,成交的条件具体化,避免中介扯皮被要求强制交易。
最后,不要授权中介代收定金,要注意协议里有没有独家代理期外的保护期的约定,约定保护期只适用于代理期内收取定金的客户,否则,代理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要将证件原件交给中介保管,如果要交,一定还要约定证件返还条件和时间,并约定逾期返还的违约责任。
上述内容如果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上没有,可以手动填写补充,只要签字盖章,便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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