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 苏州市公积金新政出台后不久,南京市公积金今日(11月4日)晚间时候发布新政。
按照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宁金管[2014]71号文件》显示,本次管理中心总共对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费用、资金供应、提取管理、便民服务7大方面做出最新具体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新政与此前政策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后期在南京市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针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市人均住房面积水平的家庭,首付比例将由此前的6成降至3成。(现有全市人均住房面积水平条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2㎡,一家三口不得超过100㎡)利率方面,二套房还是按照此前的标准执行:在基准的基础上上浮1.1。
此外,文件显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纳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客根据原缴存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新政1
二套房首付降至3成
【原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解读
这是本次新政的最大亮点
公积金二套贷款首付门槛降低,是此次南京公积金新政的最大亮点。10月中旬,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但并未提及如何支持“改善型自住住房”,此次南京降低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正契合了三部门联合发文精神。
此前,南京公积金对二套房贷款的规定是:还清首套贷款,并且购房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2平方米的,可以获得二套贷款的资格。
如今,二套房的门槛降低了,原先首付比例一律为60%,现在降至30%,不过条件是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2平方米,即三口之家打算换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现有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6平方米。
按照新政策,现在要获得二套贷款资格的,仍然需要符合这个面积规定。但首付款从6成降低到3成,购房门槛降低不少。同时,利率仍然是1.1倍,与原先没有变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只支持“普通住宅”,南京对普通住宅的定义是小区容积率高于1.0,且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新政2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有2成首付
【原文】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解读:南京原先还曾经有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成的情况。即需要满足首套、新商品房、纯公积金贷款这3个条件,就可以首付2成。此次新规中明确规定,首套房首付最低3成,这样一来,原先的最低2成就消失了。
虽然表面上这个变化是收紧了,但是过去首付2成的情况同样非常少见,因为南京公积金家庭最高额度是60万元,60万元占据房款的8成意味着房屋总价为75万元,而南京75万元以内的新商品房几乎已经绝迹。
新政3
三套房禁贷公积金
【原文】
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南京的公积金原先的规则是“认贷”,这当中可能存在漏洞,即如果一个市民名下已经有3套或3套以上的住房,但只要他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那么还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过,这显然与公积金设立的初衷并不吻合。此次新规将这条路“堵死”。不过,由于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因此预计不会对市场造成实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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