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交易中介费怎么交?南京二手房交易中介费具体交多少?中介费标准是什么?365二手房网为您详细解答,南京二手房交易中介费明细如下:
南京二手房买卖交易中介费原则
根据南京市房管局、物价局《关于倡导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服务收费自律的通知》,南京二手房房产中介费缴纳原则如下: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收取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时,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双方各承担50%,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收费时必须明码标价,公示服务内容,信守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做到质价相符。
三、实行有偿服务时,应坚持委托人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
四、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人专业委员会、原推出的中介服务指导价不再使用,定期发布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市场参考价。
南京二手房交易中介费明细标准
南京市规定的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的2.4%,买卖双方各自承担1.2%。
南京存量房买卖(二手房)代理费市场参考价 |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备注 |
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 | 房地产政策、法规咨询 | 成交价总额2% | 交易双方 |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需求登记、媒体发布 | ||||
信息匹配 | ||||
陪同看房 | ||||
谈判协调 | ||||
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 | ||||
权证办理服务费 | 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买 卖合同》 | 成交价总额0.2% | 交易双方 |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代办产权证 | ||||
代办土地证 | ||||
代办银行贷款、解抵押 | ||||
物业交割服务费 | 协助办理户口迁出 | 成交价总额0.2% | 交易双方 |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协助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及结清费用 |
南京二手房租赁交易中介费
南京二手房租赁中介费目前没有具体标准,基本是遵循行业惯例。具体的租赁中介费为,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月租金1500元以内收取承租方月租金的50%,月租金1500元以上分别收取出租方和承租方月租金的50%。
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具体怎么交?详见(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常见问题汇总)(365二手房网 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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